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用户报停通知
2023-2024年度热用户报停工作即将开始,我公司将继续以安全、高效、便捷作为公司的服务宗旨,对今冬报停工作进行如下规定。需办理报停的热用户请仔细阅读,在此时间内办理,逾期未办将视为正常用热并收取全额供暖费。
【资料图】
一、报停方式
1.登录手机微信或支付宝办理(推荐使用)
手机自助报停办理流程
①微信客户端办理流程:打开微信界面→微信搜索并且关注太原市第二热力→进入个人中心绑定供热卡号→点击业务办理→点击报停→点击业主信息→上传身份证正反面、房产证或有效证件→添加联系电话,阅读报停须知并点击同意后提交,申请后缴纳30%基础热费后办理完成。
②支付宝客户端办理流程:打开支付宝界面,搜索热付通→选择供暖公司→太原市第二热力→点击卡号管理→绑定供热卡号→点击业务办理→点击报停→点击业主信息→上传身份证正反面、房产证或有效证件→添加联系电话,阅读报停须知并点击同意后提交。申请后缴纳30%基础热费后办理完成。
2.热力公司营业站点办理
二、报停所需资料
1.房产证、房屋买卖合同或有效证明房屋性质的证件。
2.房主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。
(备注:手机自助办理无需提供资料)
三、受理报停地点及时间
1.太原市长风西街与千峰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山西晋联八层
2.2023年9月1日—2023年10月15日,上午9:00—11:50,下午2:00—4:30(周六日不休息)
2.万科蓝山换热站二层(和平南路“义井北”公交站牌路西)
南屯苑南兴路大客户中心站二楼
2.2023年9月1日—2023年9月30日,上午9:00—11:50,下午2:00—4:30(周六日不休息)
3.微信或支付宝办理时间:2023年9月1日—2023年10月15日
温馨提示:
1.中秋、国庆期间(9.29—10.6)公司内部整理用户报停信息,对外不办公。
2.报停期间,需要变更用户信息的用户请错峰办理,谢谢配合!
四、报停收费标准
报停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缴纳30%基本热费。如市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,则按新标准执行。
五、供热报停原则
(一)下列情况具备报停条件:
1.整体建筑物。
2.安装分户控制阀用户并且分户控制阀状态完好。
(二)下列情况不具备报停条件:
1.未安装分户控制装置且不能与系统有效断开的。
2.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。
3.新入网热用户第一个采暖期。
4.供热报停热用户不允许将房产证上的部分面积报停。
5.其他没有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行为。
6.未缴清历年热费的用户不予办理。
7.申请停热未交纳30%基本热费。
服务热线:0351---6091699
本通知解释权归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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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用户报停通知
2022-2023年度热用户报停工作即将开始,我公司将时刻关注新冠疫情新动向,继续以安全、高效、便捷作为公司的服务宗旨,对今冬报停工作进行如下规定。需办理报停的热用户请仔细阅读,在此时间内办理,逾期未办将视为正常用热并收取全额供暖费。
一、报停方式
1.登录手机微信或支付宝办理(推荐使用)
手机自助报停办理流程
①微信客户端办理流程:打开微信界面,扫描二维码→关注太原市第二热力→进入个人中心绑定供热卡号→点击业务办理→点击报停→点击业主信息→上传身份证正反面、房产证或有效证件→添加联系电话,阅读报停须知并点击同意后提交,申请后缴纳30%基础热费后办理完成。
②支付宝客户端办理流程:打开支付宝界面,搜索热付通→选择供暖公司→太原市第二热力→点击卡号管理→绑定供热卡号→点击业务办理→点击报停→点击业主信息→上传身份证正反面、房产证或有效证件→添加联系电话,阅读报停须知并点击同意后提交。申请后缴纳30%基础热费后办理完成。
2.热力公司营业站点办理
二、报停所需资料
1.房产证、房屋买卖合同或有效证明房屋性质的证件。
2.房主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。
(备注:手机自助办理无需提供资料)
三、受理报停地点及时间
1.太原市长风西街与千峰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山西晋联八层
2.2022年9月1日—2022年10月15日,上午9:00—11:50,下午2:00—4:30(周六日不休息)
2.万科蓝山换热站二层(和平南路“义井北”公交站牌路西)
南屯苑南兴路大客户中心站二楼
2.2022年9月1日—2022年9月30日,上午9:00—11:50,下午2:00—4:30(周六日不休息)
3.微信或支付宝办理时间:2022年9月1日—2022年10月15日
温馨提示:
1.中秋、国庆期间(1日—7日)公司内部整理用户报停信息,对外不办公。
2.由于近期各地疫情时有新增,建议大家选择关注太原市第二热力公众号手机自助办理,如确有需要前往营业点办理的用户请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谢谢配合!
四、报停收费标准
报停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缴纳30%基本热费。如市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,则按新标准执行。
五、供热报停原则
(一)下列情况具备报停条件:
1.整体建筑物。
2.安装分户控制阀用户并且分户控制阀状态完好。
(二)下列情况不具备报停条件:
1.未安装分户控制装置且不能与系统有效断开的。
2.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。
3.新入网热用户第一个采暖期。
4.供热报停热用户不允许将房产证上的部分面积报停。
5.其他没有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行为。
6.未缴清历年热费的用户不予办理。
7.申请停热未交纳30%基本热费。
服务热线:0351---6091699